应收核销
用客户的预收款、预付款核销客户的应收款:
1、首次录入应收款单单据之前需要先定义客户等信息。
2、单据审核后,将影响客户的应收款、预收款、预付款金额,反审核可以取消影响。
3、选择日期,可以按单据日期查询单据明细。
4、按“F3”键,可以显示单据的列表。
5、功能菜单中“本单据操作日志”,可以查看所有对本单据的操作的日志。
6、用户如果觉得单据头部的输入字段还不够,可以在功能菜单中设置单据对象属性扩展。
7、用户可以在功能菜单中自己定义单据明细列表的显示字段。
8、单据可以在功能菜单中定义审核后允许编辑的内容。
9、单据可以在功能菜单中设置“单据编号规则和基本属性”。
10、单据可以在功能菜单中设置限定操作的日期。
11、单据可以在功能菜单中设置某些操作发生后,发送消息给相关操作员。
计算公式:
1、应收款 = 原应收款 - 预收核销 + 预付核销。
2、预收款 = 原预收款 - 预收核销。
3、预付款 = 原预付款 - 预付核销。
单据一般有两种打印方式:
1、直接打印单据的明细列表。
2、生成单据的默认模板,根据需要调整模板,然后再打印。
单据对当前客户、账户余额的具体影响,可以查看“往来款报表”。
单据可以设置为只能由创建人或某些特定的人来操作,具体请查看“操作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