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冠鑫联动 乙方:队友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 服务内容
(1) 乙方负责甲方产品的推广及客户的维护;
(2) 甲方根据从乙方推广的客户中获取的收益,向乙方支付推介服务费。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协议生效后,乙方便拥有推广甲方产品、对己推广的客户,参加甲方的有关活动以及其他由甲方同意提供的各项服务的权利。甲方则按本服务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提供相关服务。
(1)甲方如需对本协议相关产品的定价、价格进行调整,应提前一周以通告方式告知乙方,该通告一经发出即产生相应法律效力;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行业自律规定、市场规范以及甲方制定的相关制度,确保服务水平符合要求。甲方有权随时对自行定制的相关制度进行修改,乙方对此无异议;
(3)甲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内容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服务费及相应费用规则由冠鑫联动APP显示;
(4)甲方有权调整此协议相关内容,并根据相应内容管理乙方。甲方通知乙方相应内容或对相应内容做出调整,包括但不限于App公示、书面、邮寄等方式;
(5)甲方只负责受理涉及《冠鑫联动》服务本身问题的投诉并处理因此产生的纠纷;
(6)乙方在未取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不得私自转移甲方客户资源;
(7)乙方不得就客户推广工作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
(8)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监管;
(9)乙方应定期登陆甲方App(名称:冠鑫联动),了解、掌握并遵守甲方在App系统中发布的最新公告,并依据甲方最新公告开展合作业务;
(10)乙方不得因提供合作业务服务时,私自控制客户各种资金,向客户提供二次清算;
(11)乙方协助甲方进行市场调查,搜集有关资料,以便甲方了解市场动态。
(12)其它相关的权利与义务;
三、付款、结算方式
(1)甲方每月通过网银向乙方支付上月服务费等各项费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最终以甲方系统数据为准。乙方若对计算数据产生异议,应在每月收到服务费后3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即表示接受甲方的最终数据;
(3)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开票类型为服务费),甲方应在收到发票之日起15天内将相应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内,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支付延误的,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发票特别说明事项:增值税专用发票6%税率,全额发放;增值税专用发票3%税率,额外扣除3%;增值税普票的,额外扣除6%;
(4)其它付款、结算及税务事宜;
三、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履行义务,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发生不可抗力或事件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损失扩大,负责对扩大部分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指甲乙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调整、政府行为、骨干通讯线路故障、客户端设备故障、第三方故障、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等自然灾害及天灾、战争或任何类似事件。“意外事件”指鉴于计算机和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问题、电信部门或ISP技术调整、线路故障、停电或政府管制、国家政策调整、IP被封锁、设备或系统维护等原因造成的事件。
四、保密条款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用户和客户的相关信息、支付数据以及接口技术、安全证书、甲方分配给乙方的用于登录系统的账号、 密码等透露给第三方。甲乙双方往来文件、客户数据及传递之信息,应维持高度之机密性, 未得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之告知或交予第三者使用;
(2)双方对在履行协议中获得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负保密责任。出现下列任一情况时, 甲方有权披露乙方的相关商业信息;
a人民银行或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金融业监管机构要求甲方提供的;
b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有权行政机关要求甲方提供的;
c用户或客户投诉乙方,并要求甲方提供的。本协议所称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与客户的交易单号、交易凭证、资金流水等交易信息。
(3)各方保证其雇员及代理人履行本条的保密义务;
(4)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5)违反本条款约定,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此外,守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6)其它相关保密事宜;
五、法律责任与争议解决
(1)甲乙任何一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因其过错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而向另一方支付的赔偿金额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总额;
(2)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部在册法律。如出现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与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1)乙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合作资格;
(2)乙方与不良用户勾结进行虚假伪冒申请、伪卡盗刷、套现、洗钱、分道、虚假交易等活动;
(3)乙方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盗、转移合作机构用户或受理终端;
(4)乙方窃取或泄露客户账号、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信息及交易信息;
(5)乙方因自身行为严重影响甲方声誉或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定;
(6)甲方认为需要提前终止协议的其他行为;
(7)合作终止后,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后续事项;
五、合作期限及解除方式
(1)合作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乙方通过甲方系统注册申请成功后生效;协议期满30日前,甲方或乙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协议,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延续次数不限。
(2)合同解除:
a遇有不可抗力发生,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则本协议解除;
b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解除的,由申请解除方向向另一方提出申请,另一方面同意后,自双方达成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则本协议解除,甲方在系统中删除或留存乙方所有数据;
(3)强制解除:
a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由于破产、倒闭、停业;被政府机构、司法机构列入破产清算的,甲方将强制解除合作协议;
b乙方屡次违反甲方规定,且在要求期限内未予整改,甲方将强制解除合作协议;
c由于甲方受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有权与乙方因上述原因提前解除合作关系,乙方应同意并无条件配合甲方做好退出服务保障工作;
d甲方认定的其他有权解除情形;
e强制解除可由双方另行达成解除协议或有甲方邮寄解除通知书解除本协议。自该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日后视为送达,则本协议解除;
(4)本协议附件与主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保证条款
(1)乙方保证其拥有签署本协议的一切权利,保证自身不存在与本协议合作范围及内容相关的竞争行业约束或其它限制。如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任何第三方履行或将要履行的义务与本协议合作范围和内容发生或将要发生抵触,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2)乙方保证依照本协议为甲方提供的服务事项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商业秘密、侵犯保密信息、侵犯个人隐私),保证其拓展商户资源来源合法。如乙方违反本保证条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乙方保证严格依照本协议约定的权限、范围及期限从事合作行为,不会超期、超权限或超范围行使权利。如乙方违反本保证条款,甲方有权视情况要求乙方改正或解除本协议;
(4)如乙方违反上述保证条款,并使甲方涉入争议、诉讼、仲裁、索赔或其它司法行程序(以下称“侵权纠纷”),则乙方应代为处理相关“侵权纠纷”,并承担“侵权纠纷”中全部赔偿责任;若相关“侵权纠纷”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
(5)本协议书的签订不表示甲、乙双方有任何关联关系,也不表示甲、乙双方有雇佣关系。乙方不得以甲方的职工、受托人或任何身份,代表甲方发表、签署任何声明、文件、或承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均不得利用对方名称或公司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地址及电话 等),进行不实夸大之宣传及其它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七、附加条款
(1)甲方冠鑫联动(河南冠之信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具有银行卡收单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支付机构联动优势(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授权机构合作服务商;
(2)乙方队友指有意将冠鑫联动产品推荐给其他客户或其他适用本产品的人员,并使其他客户成功注册使用冠鑫联动产品的人员。
(3)本合作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冠鑫联动所有,协议中未涵盖的其他情况以公司最终研究结果为准。
协议附件:冠鑫联动队友营销管理规范
本规范是《冠鑫联动队友合作协议书》的有效组成部分,旨在为队友搭建长期稳定 的营销环境,并制定队友开展业务活动时必须遵守的规范。规范中规定了队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包含维护冠鑫联动的形象、队友的权利与义务、APP商户推荐规范、监督与处分等。
规范适用于冠鑫联动与队友、队友与普通商户、队友与其他队友以及队友与其他业务相关人员。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规范内容。如对本规范有任何疑问,可向冠鑫联动客服咨询。注册实名认证冠鑫联动APP 账号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并理解该规范,届时您将必须遵守本规范涉及项。
一、 纲要
1. 冠鑫联动:助力队友连接商户,创造财富的平台;
2. 队友:与冠鑫联动签订《冠鑫联动队友合作协议书》,按冠鑫联动需求推荐商户的主体;
3. 冠鑫联动APP:队友作业时使用的 APP;
4. 商户:申请并经冠鑫联动总部审核通过,使用冠鑫联动产品与服务的商户;
5. 《冠鑫联动队友合作协议书》:队友注册冠鑫联动 APP账号时与冠鑫联动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6. 《违约惩罚制度》:依据违反《冠鑫联动队友营销管理规范》情节轻重,制定的惩罚制度;
7. 冠鑫联动产品:所有由冠鑫联动提供的产品和辅销资料;
8. 辅销工具:与冠鑫联动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冠鑫联动产品、业务、营销方式等相关领域)的印刷品、影音资料以及辅销器具等。
二、冠鑫联动名称、商标、著作权、产品和形象
未经冠鑫联动官方授权,任何人不得:
1. 将与冠鑫联动及其关联公司/机构的商标、商号、企业名称、企业标志、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活动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案作为其他任何机构、组织、活动的标识、商标、商号、企业名称的全部或部分进行使用;
2. 擅自申请、注册或持有含与冠鑫联动及其关联公司/机构的商标、商号、企业名称、企业标志、活动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拼音、图案等的商标、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域名、网站名称、网店名称、通用网址、无线网址、电脑应用软件、手机应用软件、网络用户名等;
3. 生产、获取、使用、销售任何非冠鑫联动提供的带有与冠鑫联动及其关联公司商标、商号、企业名称、企业标志、活动名称、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产品包装相同或近似的标志、包装装潢的产品;
4. 以任何方式使用以冠鑫联动及其关联公司/机构名义制作、出版的文字、美术、摄影图片、动画、音乐、录像等资料,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复制、转载、发布、传播、在网络上设置链接等。
三、 冠鑫联动权利
冠鑫联动权利包含但不限于:
1. 冠鑫联动对本规范在法律范围内不定时进行修改;
2. 冠鑫联动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人士申请成为队友的权利,队友独立作业、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3. 冠鑫联动可按市场情况及需要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要求修订有关队友的各项纪律及冠鑫联动业务政策,有关修订将通过冠鑫联动 APP、冠鑫联动官方网站、冠鑫联动代管平台、官方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公布或其他方式通知队友,队友对此无异议。
四、队友准入条件
1. 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有刑事犯罪记录人员、中国政府禁止的任何邪教或非法组织之成员不可成为队友;
2. 需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需满 18 周岁;
3. 持有符合冠鑫联动要求的,真实、合法、有效的证照;
4. 申请时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借用、冒用他人名义或使用其他不正当方法成为队友;如违反此条,冠鑫联动保留一经发现即对其做出处理(包括立即终止《冠鑫联动队友合作协议书》)的权利;
5. 对冠鑫联动产品和品牌有一定认识,理解并愿意遵守公司相关冠鑫联动业务政策,有意向并有能力在固定经营地点推广产品;
6. 按照《冠鑫联动队友营销管理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办妥申请手续,并通过冠鑫联动审核且须亲自签署《冠鑫联动队友合作协议书》;
7. 队友资格的生效时间和有效期限以《冠鑫联动队友合作协议书》的约定为准,冠鑫联动有权决定是否与队友续约;
8. 符合冠鑫联动对队友的其他要求;
五、 队友责任与义务
1.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道德规范,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竞争方式侵犯冠鑫联动或其他队友的合法权益;
2. 严格按照国家的税务政策和冠鑫联动的相关安排履行税务责任;
3. 遵守冠鑫联动颁布的关于队友的各项业务政策及冠鑫联动在合同期内作的修正、变更、补充的规定;
4. 队友法定代表人身份、电话、账户信息等相关信息变更时,应及时在冠鑫联动 APP 更新,否则自行承担信息不准确而导致的后果;
5. 认真履行《冠鑫联动队友合作协议书》和本规范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规范要求切实完成《冠鑫联动队友合作协议书》约定的工作;
6. 以殷勤礼貌的服务态度服务商户,队友无法直接解决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转达到冠鑫联动,协助冠鑫联动妥善处理;
7. 队友的账号管理
a. 未经冠鑫联动批准,任何人员不得注册并管理多于一个队友账号,如有违反,则后申请的队友账号将被注销;
b. 队友账号的使用人及相关人员需遵守冠鑫联动颁布及更新的该规范以及其他各类有关冠鑫联动队友账号的业务政策;
c. 任何以提供虚假资料/不实身份等不正当方式或违反上述规定取得的冠鑫联动队友账号,一经发现将被注销;
d. 不得以任何性质的诱导方式,恶意挖取已注册队友,恶意切换其他队友拓展的商户;
e. 不得以任何方式宣称自己或其他的队友为冠鑫联动或其相关机构的雇员;或使人误解队友与冠鑫联动存在雇佣关系;
f. 不得以任何方式宣称自己为冠鑫联动的代表.
8. 队友和冠鑫联动之间的关系以法律规定、《冠鑫联动队友合作协议书》、《冠鑫联动授权书》冠鑫联动业务政策等文件的描述为准。队友不得对其与冠鑫联动之间的关系进行曲解;
9. 不得夸大冠鑫联动的公司实力,鼓吹冠鑫联动业务可快速致富,如:不合理的过分夸大冠鑫联动带来的收入、不需任何努力或只需少许精力或时间便可赚很多钱、或无需推荐商户,仅推荐队友便可快速致富等;
10.不得利用队友的经营场所以及与冠鑫联动业务相关之场合、资源或关系进行融资、集资、募捐等活动;
11.不得利用冠鑫联动资源销售或推广非冠鑫联动提供的产品、活动或服务,也不可从事与冠鑫联动存在竞争关系、利益冲突或有悖于商德法规的其他产品或服务的营销活动;
12.不可重新包装冠鑫联动产品或调换产品内容;不可破坏、更改、涂销冠鑫联动产品包装或各种标志;不得擅自修改、制作和销售一切冠鑫联动辅销工具;
13.不得散布/透露任何未经冠鑫联动核准的、与公司业务营运相关的各类政策信息,不得对冠鑫联动发布的各类信息作失实的传播或宣导;
14.未经冠鑫联动批准,不得就与冠鑫联动产品或业务有关的话题擅自接受新闻、网站等媒介、出版单位或个人作者的采访;
15.不得宣称冠鑫联动产品实际并不拥有的专利、证书、荣誉、赞助、功能或好处;
16.不得以任何方式诽谤、诋毁冠鑫联动、冠鑫联动员工及队友的声誉;
17.不得贬抑、诋毁、攻击其他职业、行业、公司、品牌、商品及其从业者的声誉;
18.不得威胁、恐吓或侵害冠鑫联动、冠鑫联动员工及队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19.不得以任何形式扰乱冠鑫联动办公室、服务网点或其他与冠鑫联动相关的活动场所的公共秩序,不得干扰冠鑫联动、冠鑫联动员工及队友之正常业务活动的开展;
20.不得利用他人开展违规活动以规避本营销管理规范、冠鑫联动业务政策的约束;
21.倘若队友拖欠冠鑫联动债务,冠鑫联动有权从该队友的应收款中扣除所欠的款项,直至该欠款完全清还;
22.队友如违反规范,其有义务采取补救措施;
23.队友的其他相关责任与义务;
六、商户推荐
1. 应严格按照冠鑫联动提供的产品资料介绍和推广,不得欺骗、误导商户,不得对产品的用途、性能、价格、规格等做夸大、失实的宣传;
2. 不得强行销售产品或擅自为其办理“冠鑫联动队友账号”;
3. 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他人收取费用作为其免费申请队友账号的条件;
4. 不得未经同意,进入他人住所或办公场所强行销售产品,滋扰他人生活工作;
5. 不得把非冠鑫联动的产品、包装或资料以冠鑫联动的名义推荐给商户;
6. 不得误导、诱导他人购买其所不需要的产品或诱导他人借贷经营冠鑫联动生意;
7. 不得抢夺他人客源,进行不正当竞争;
8. 不得以任何性质的诱导方式,恶意挖取已注册队友,恶意切换其他队友拓展的商户;
9. 不得宣称有专营区域:如仅某队友可推荐某地区的商户;
10.推荐商户时不得涉及政治、宗教、迷信、传销及其他不正当或不道德的言行
11.不得有其它不当行为。
七、 监督与违约惩罚
1. 冠鑫联动有权对队友的作业情况进行调查,队友有责任配合冠鑫联动对于营销管理规范案件的调查工作,不得提供虚假不实之资料、陈述,误导冠鑫联动的调查工作;
2.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队友如有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或违背营销管理规范及其他规章的行为,冠鑫联动将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违约惩罚(详见《违约惩罚制度》);
3. 对任何以合法形式规避《冠鑫联动队友营销管理规范》等管理规定的行为,包括利用他人开展违规活动的,一旦查实,冠鑫联动有权做相应违约惩罚(详见《违约惩罚制度》);
4. 开展业务时,如队友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冠鑫联动制定的各项规范、冠鑫联动业务政策而危害冠鑫联动利益的,冠鑫联动依法保留追究和索赔的权利;
5. 队友因自身或第三方原因,或任何其他不可归责于冠鑫联动的原因,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队友应自行承担责任或要求相关责任方赔偿,冠鑫联动不承担任何责任;
6. 因队友无理要求影响冠鑫联动经营或导致冠鑫联动损失的,冠鑫联动有权终止与队友的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 队友因自身或第三方存在违规行为的,冠鑫联动当时未能追究的责任或未能追究其全部责任的,冠鑫联动保留再予追究的权利;
8. 队友权益受到侵害时,须以书面形式向冠鑫联动提出投诉及维权要求。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一个月之内未向冠鑫联动提出的,冠鑫联动保留不予受理的权利;
9. 队友在接到冠鑫联动的处分通知后,如有意申请复查,须自处分函签具之日期起计的 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冠鑫联动申请复查,逾期冠鑫联动保留不予受理的权利;
10.复查结果包括维持、修正原有之违约惩罚决定,或重新展开调查。复查期间,原违约惩罚决定依然有效.
11.其他相关监督与违约惩罚;
《违规惩罚制度》
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给队友长期效益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环境,冠鑫联动制订了《冠鑫联动队友营销管理规范》,并相应对违规人员按情节轻重制定了《违规惩罚制度》,共七类:
A类口头或书面警告,警告后不予以作出整改的重罚
B类违规支付不低于1000元违规罚金
C类违规支付不低于 2000元违规罚金
D类违规支付不低于 3000元违规罚金
E类暂停队友账号,恢复账号权限时间视情况而定,并应支付不低于 3000 元违约罚金
F类暂停队友账号,恢复账号权限时间视情况而定,并应支付不低于 5000 元违约罚金
G类关闭队友账号,终止经销商合同,不再享有任何收益并赔偿公司损失、偿清所有债务
如违规队友未按冠鑫联动要求及时缴纳违约罚金,公司将从其月度收入中扣除相应金额,扣满为止,并停止队友拓展商户,要求其整改,如给冠鑫联动造成损失的,队友应当予以赔偿。
本着营业规范执行工作公正透明的原则,公示以下违规类型对照表:
序号 | 违规类型 | 违约惩罚类型 |
---|---|---|
1 | 伪造、冒用虚假商户资料申请入网 | A类 |
2 | 印制、使用名片,公司/门头名称不符合规定 | A类 |
3 | 将冠鑫联动产品免费赠予他人推广的 | A类 |
4 | 在会议活动期间散播非冠鑫联动资料政策 | B类 |
5 | 将本人队友账号出借他人使用 | B类 |
6 | 攻击、轻视、诋毁其他职业、行业、公司、品牌及其从业人员的声誉 | B类 |
7 | 擅自使用冠鑫联动支付名称、商标及著作权 | C类 |
8 | 应邀进行演讲、分享时,拉拢现场意向队友,谋取私利 | C类 |
9 | 对顾客的产品投诉和其他售后服务需求不予理睬或处理不当 | C类 |
10 | 散布未经公司认可的信息或对公司公布的信息作失实宣导 | D类 |
11 | 故意遮挡冠鑫联动支付硬件上刻印的品牌名称、LOGO、售后电话等 | D类 |
12 | 提供不实资料或证词,误导公司对规范案件的调查工作,或未按公司要求完成协助性调查工作 | D类 |
13 | 互联网销售,违反《冠鑫联动支付网络违规售卖查处管理办法》 | E类 |
14 | 以故意曲解冠鑫联动公司制度政策等不正当方式进行业务推广 | E类 |
15 | 在开展业务过程中涉及政治、宗教、迷信及其它不当/不道德的言行 | E类 |
16 | 干扰公司、员工或其他队友的正常经营活动 | E类 |
17 | 虚假宣传,违规宣传,夸大产品,向商户、队友进行不实许诺 | E类 |
18 | 调配操纵业绩,牟取不当利益;诱导、伙同他人向公司套利 | E类 |
19 | 实施不当竞争、恶意挖取已注册队友,恶意抢夺/切换商户资源(含已入网商户),或冒用公司人员名义进行相关展业 | F类 |
20 | 利用冠鑫联动业务关系从事非冠鑫联动业务或非冠鑫联动产品,特别是竞品业务或有悖商德法规之产品或服务的推广 | F类 |
21 | 违反公司规定限价销售产品或以不正当价格竞争方式销售产品/服务 | F类 |
22 | 以不实资料/非本人身份注册取得队友账号,一人操作多账号 | F类 |
23 | 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拓展商户、引荐队友 | F类 |
24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 G类 |
25 | 将队友上商户、队友资料信息提供给第三方谋取利益 | G类 |
26 | 本人队友账号注销未满 6 个月擅自以不实资料/非本人身份注册取得队友账号 | G类 |
27 | 利用冠鑫联动的资源或业务关系进行融资、集资、募捐等行为 | G类 |
28 | 拓展风险商户并出现严重风险事故 | G类 |
29 | 私自结网,自行为他人许诺、计算并发放报酬 | G类 |
30 | 向被推荐人收取费用作为注册队友条件或者其他违反“免费开通账号”原则的行为 | G类 |
31 | 从事与冠鑫联动存在竞争关系、利益冲突的商业活动 | G类 |
本制度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冠鑫联动所有,制度中未涵盖的其他违规类型视情节而定,违约惩罚类别以公司最终研究结果为准。